发布日期:2026-09-01 阅读量:136
新标准落地之后,环境空气硫化氢各类检测方法哪些可用、哪些废止,成为监测机构、第三方实验室重点关注的问题。近期内蒙古、江苏两地生态环境厅相继收到相关咨询,并对外公开官方答复,进一步厘清方法适用边界。
2026 年 8 月 14 日,网友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“厅长信箱” 留言咨询:HJ 1444‑2026 实施后,环境空气硫化氢还能使用亚甲基蓝方法吗? 2026 年 8 月 18 日官方给出答复:《环境空气 10 种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罐采样‑预浓缩 / 气相色谱法》(HJ 1444‑2026)实施后,替代本标准范围内对应的气相色谱类硫化氢检测方法,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》(第四版)中硫化氢气相色谱法不再适用,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仍可继续使用。
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方回复原文地址:https://sthjt.nmg.gov.cn/hdjl/tzxx/yj/hygq/202206/t20220606_2066743.html?id=247204

2026 年 8 月 20 日,又有网友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“咨询建言” 栏目提出同类疑问,咨询 HJ 1444‑2026 实施后,是否仅取代 GB/T 14678‑93 气相色谱法以及第四版书中有机硫化氢气相色谱法;第四版书中环境空气和无组织硫化氢检测的分光光度法,2026 年 8 月 1 日后是否依旧可以用于环境监测工作。
当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公开回复:标准 HJ 1444‑2026 前言明确,标准实施后 GB/T 14678‑1993 停止执行。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》(第四版)中硫化氢气相色谱法为 GB/T 14678‑1993 等效方法,应同步停止实施。依据环函〔2009〕131 号《关于实施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问题的函》相关规定,新标准实施后,应停止使用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》(第四版)等出版物中对应的气相色谱类方法。
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方回复原文地址:http://sthjt.jiangsu.gov.cn/jact/front/mailpubdetail.do?transactId=475300&sysid=143
综合两地官方答复可以明确:HJ1444‑2026 落地后,旧标准及四版书中硫化氢气相色谱方法废止,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仍然保留使用,实验室开展含硫化合物气相色谱法检测,必须按照 HJ1444‑2026 完成方法扩项,采用罐采样‑预浓缩 / 气相色谱整套技术路线开展工作。
HJ 1444‑2026 对采样罐、预浓缩系统、管路阀体等提出严苛的全惰性化要求,含硫化合物活性强,极易发生吸附损失,整套系统从现场采样到实验室前处理均需要匹配合规设备,才能保障 10 种含硫化合物检出限、回收率满足标准要求。

乐氏科技 Ontech 系列相关设备完整适配 HJ1444‑2026 扩项标准要求,覆盖苏玛罐采样、罐清洗、预浓缩、自动进样全流程。Ontech800 系列惰性苏玛罐、Ontech821/822 系列采样设备、Ontech870 三级冷阱预浓缩仪等产品,全部采用硅烷化全惰性气路处理,规避硫化物吸附损耗,可直接支撑实验室完成新标准方法验证与资质扩项,帮助监测机构高效落地新标准检测能力,获取合规可靠的含硫化合物监测数据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