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6-10-13 阅读量:240
1) 零点校准:仪器可使用环境空气进行零点校准(现场无需携带零气钢瓶),高精度核查时建议使用高纯氮气;建议每次现场测量前执行一次零点校准,尤其在温差较大的环境。
2) 量程校准:通入已知浓度的有证标准气体(标气),仪器自动调整增益系数;标气浓度建议选择满量程的60%–80%;多组分校准需配备对应组分的混合标气。
3) 校准周期:
使用场景 | 零点校准 | 量程校准/核查 |
日常监测使用 | 每次使用前 | 建议正常使用条件下每6个月标定一次(零点漂移指标<1%量程/月支撑该周期) |
执法监测/CEMS比对/第三方检测 | 每次使用前 | 每次监测前必须用标气进行量程核查(HJ 629-202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) |
长期存放后启用 | 立即校零 | 立即量程校准 |
维修/更换核心部件后 | 立即全面校准 | 同左 |
年度计量管理 | — | 由有资质计量机构出具年度校准证书 |
合规提示:用于执法监测和第三方检测时,校准记录需存档备查。